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直接关院到我院实习教学的质量,对于公共卫生教育中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单位选择的基本条件
1. 能满足完成公共卫生预防医学与卫生检验与检疫教学实习任务的要求。
2. 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义务分担。
3. 实习基地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开支。
4. 能满足实习学生住宿、学习、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二、我院承担的工作
1. 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建立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数量适中,并注重合理布局定点,原则上保证每个基地有2-8名学生。
2. 及时将我院实践教学基地情况报送学校临床与基地教学管理处,协助临管处进行实习情况汇总,以便全校进行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3. 加强和实践教学基地的经常性联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定期征求实践教学基地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在人才培训、教育科学研究、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方面,优先对实践教学基地给予帮助。双方通力协作,互惠互利,共同搞好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
4. 定期选派适当适量学生到实习基地进行教学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或根据实习单位需要安排相关专业学生前去实习。优先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给实习基地所在单位。
三、实习单位承担的工作
1. 定期接收我校一定数量学生参加教学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住宿、工作、学习、生活条件,按双方协议规定收取实习实践费用。
2.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甲方学生的实践教学工作,有专人兼管实习工作,并选派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并协助指导毕业论文。
3. 为我校师生进行教学实践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实践教学基地申报程序
在与实习单位充分协商和沟通的基础上,由实习单位提出申请和协议书的商议稿,我院组织院内及临管处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论证,提出初步意见,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签订合作协议书并报临管处备案。
五、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1. 在符合建立实习教学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可由我院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一式两份),由我院与实践教学基地各执一份。
2. 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
3. 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目的、意义;(2)协议内容;(3)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教学实习的安排;(5)协议的有效时间(3—5年);(6)其它事宜。
六、实践教学基地的检查与评估
为促进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我院会不定期地到基地走访、评估教学实习情况。对协议到期的实践教学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