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人文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强,掌握卫生检验与检疫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能胜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卫生检验检疫,以及卫生检测机构、海关检验检疫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心理品质,行为端庄、举止文明。 2、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热爱医药卫生事业。 3、热爱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检验与检疫工作,有良好的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服务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知识目标
1、掌握卫生检验与检疫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了解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
3、熟悉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环境监测站等机构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性质与范围。
(三)技能目标
1、牢固掌握空气理化检验、水质理化检验、食品理化检验、生物材料检验、微生物学及检验和免疫学及检验等检验技能;掌握有机化学、无机化学、流行病学的实践操作技能。能熟练完成食品、水质、空气、生物材料等领域的理化和微生物检验工作。
2、有一定的数理统计基础。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技能,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
3、掌握英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教学规定的“较高要求”,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4、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质测试标准。
三、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但累计修业时间不低于3年不超过6年。
四、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预防医学,卫生检验。
主要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卫生统计学,空气理化检验,食品理化检验,水质理化检验,生物材料检验,免疫学检验,细菌学检验,病毒学检验,卫生微生物学等。
五、实践教学
结合专业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在各课程教学过程中,加大实验、见习课程的学时比例,强化实践技能培训和实践能力培养;在专业实习中,强调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增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课外培养计划
结合专业培养目标,通过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技能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动,以及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早期实践教学、见习和实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突出本校、本专业的特色。(见表2)。
七、学业考核、毕业与学位授予
严格进行学业考核,实行学分制记分。 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最低学分、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达到《我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标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以及有其它不符合毕业的条件者,按学位及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办理。
八、教学计划
1、教学周计划
学年
|
教 学
|
假期
|
节日
|
毕业工作
|
合
计
|
||||
教学
|
实习
|
复习
考试
|
入学
教育
|
军训
|
|||||
一
|
34
|
|
2
|
2
|
2
|
11
|
1
|
|
52
|
二
|
38
|
|
2
|
|
|
11
|
1
|
|
52
|
三
|
38
|
|
2
|
|
|
11
|
1
|
|
52
|
四
|
16
|
24
|
1
|
|
|
|
1
|
2
|
44
|
合计
|
126
|
24
|
7
|
2
|
2
|
33
|
4
|
2
|
200
|
2、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分配
本专业学分要求为188学分。其中必修课为137学分(含通识教育课51学分,专业基础课43.5学分,专业课42.5学分);选修课34学分(含通识教育选修课12学分、专业选修课22学分);毕业实习24周(12学分);毕业论文(设计)(5学分)。